2025广西“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及常见问题

创建时间:2025-08-04



图源:Unsplash


● 七月初,某大学宿管大爷在高温值班室离世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发当日,当地的气温高达 36℃(体感温度 38℃),而宿管大爷工作的宿管值班室实测温度达 51℃,仅有风扇用于降温。

● 七月中旬,某小区 50 岁的保安周某提前近 1 小时到岗,在保安亭等待与夜班保安交班时,突然倒地不起,送医抢救后因急性心肌梗死不幸身亡。事发当日,当地最高温度超过 40℃,清晨 7 时许气温在 32℃至 33℃,而周某工作的保安亭内没有空调等有效降温措施。




这两则新闻,将高温环境下员工权益保障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随着台风“韦帕”的离开,广西又将迎来持续被“炙烤”的高温天气,员工在高温下工作,企业有一项津贴的落实不容忽视,那就是“高温补贴”,今天就跟大家来回顾我们广西高温补贴的规定以及关于高温天气用工管理的常见问题。



01

广西“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第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02

广西“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规定:

用人单位在岗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

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符合以下情形,可按天发放: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每年6-10月份。




03

高温天气用工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提供了防暑降温饮料等降温措施,还需要发放高温津贴吗?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二、上夜班也要发高温津贴吗?

广西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条件满足以下两种情形其中一个即可: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所以,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与员工上夜班还是日班没有关系,而是与是否为露天工作及工作场所温度有关,只要上夜班期间,是露天工作或室内温度不能控制在33℃以下的(不含33℃),企业就应该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三、高温中暑算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高温场所难以确定,如何处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第五条规定: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是否属于高温场所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


五、高温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没有强制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建议是按月发。



//


高温天气下工作不仅考验着员工的身体耐受度,也检验着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如果对“高温津贴”的发放管理仍有存疑的话,建议与法律顾问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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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Unsplash


● 七月初,某大学宿管大爷在高温值班室离世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发当日,当地的气温高达 36℃(体感温度 38℃),而宿管大爷工作的宿管值班室实测温度达 51℃,仅有风扇用于降温。

● 七月中旬,某小区 50 岁的保安周某提前近 1 小时到岗,在保安亭等待与夜班保安交班时,突然倒地不起,送医抢救后因急性心肌梗死不幸身亡。事发当日,当地最高温度超过 40℃,清晨 7 时许气温在 32℃至 33℃,而周某工作的保安亭内没有空调等有效降温措施。




这两则新闻,将高温环境下员工权益保障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随着台风“韦帕”的离开,广西又将迎来持续被“炙烤”的高温天气,员工在高温下工作,企业有一项津贴的落实不容忽视,那就是“高温补贴”,今天就跟大家来回顾我们广西高温补贴的规定以及关于高温天气用工管理的常见问题。



01

广西“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第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02

广西“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规定:

用人单位在岗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

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符合以下情形,可按天发放: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每年6-10月份。




03

高温天气用工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提供了防暑降温饮料等降温措施,还需要发放高温津贴吗?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二、上夜班也要发高温津贴吗?

广西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条件满足以下两种情形其中一个即可: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所以,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与员工上夜班还是日班没有关系,而是与是否为露天工作及工作场所温度有关,只要上夜班期间,是露天工作或室内温度不能控制在33℃以下的(不含33℃),企业就应该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三、高温中暑算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高温场所难以确定,如何处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第五条规定: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是否属于高温场所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


五、高温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没有强制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建议是按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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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下工作不仅考验着员工的身体耐受度,也检验着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如果对“高温津贴”的发放管理仍有存疑的话,建议与法律顾问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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