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不能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误区与合规底线

创建时间:2026-01-22



图源:AI生成


很多企业管理者谈无固定期限色变,认为一旦签了就是养了甩不掉的闲人,甚至担心解约成本会翻倍。


这种恐惧源于对法律条款的过度解读。


法律条款的设计初衷,旨在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非设立绝对的保护屏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特征,在于“无确定终止时间”。这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合同将持续履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丧失了管理权。在法定情形下(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依然拥有合法的单方解除权。此外,其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一致。


理清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客观地评估这份合同的真实价值。



01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是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保障的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非绝对的终身制



    

02

哪些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出现以下三类客观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企业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工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 。


看次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纪、失职或被追究刑责等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


看特殊背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


特别提醒: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将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3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约定试用期与经济补偿标准


一、能否约定试用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法律设定了严格上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算? 

很多人误以为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得更多,这是误区。其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与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任何差别 :


01.计算公式:经济补偿 =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02.年限折算:

● 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 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


03.高薪封顶: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由此可见,企业风控的核心不应是千方百计规避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而应转向内部视角的“内功修炼”:建立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


这才是企业在长周期用工关系中,降低法律风险、优化人力成本的根本之道。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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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AI生成


很多企业管理者谈无固定期限色变,认为一旦签了就是养了甩不掉的闲人,甚至担心解约成本会翻倍。


这种恐惧源于对法律条款的过度解读。


法律条款的设计初衷,旨在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非设立绝对的保护屏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特征,在于“无确定终止时间”。这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合同将持续履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丧失了管理权。在法定情形下(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依然拥有合法的单方解除权。此外,其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一致。


理清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客观地评估这份合同的真实价值。



01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是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保障的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非绝对的终身制



    

02

哪些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出现以下三类客观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企业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工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 。


看次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纪、失职或被追究刑责等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


看特殊背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


特别提醒: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将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3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约定试用期与经济补偿标准


一、能否约定试用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法律设定了严格上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算? 

很多人误以为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得更多,这是误区。其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与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任何差别 :


01.计算公式:经济补偿 =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02.年限折算:

● 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 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


03.高薪封顶: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由此可见,企业风控的核心不应是千方百计规避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而应转向内部视角的“内功修炼”:建立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


这才是企业在长周期用工关系中,降低法律风险、优化人力成本的根本之道。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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