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三月三”小长假“补休日”加班怎么算?

创建时间:2026-04-10




图片来源:AI生成


2026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明确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放假,4月17日(周五)、4月20日(周一)补休,共休4天。


今年的假期安排中,出现了一个小众的词,4月17日和4月20日被列为“补休”,不少人对这两天的性质感到困惑:

○ 补休日算不算法定假日?

○ 上班要发多少工资?

○ 能不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


本文对2026“三月三”小长假的用工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供企业和劳动者参考。




01

为什么今年“三月三”会出现补休呢?


今年假期通知中,4月17日(周五)和4月20日(周一)被安排为“补休”,通常我们看到的都是“调休”,为什么今年“三月三”会出现补休呢?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026年三月三法定假日恰好落在4月18日(周六)和4月19日(周日),因此政府安排4月17日(周五)和4月20日(周一)作为补休日,将本应享有的两天假期“平移”至工作日,使劳动者能够实际享受到完整的节日休息。

  

 


02

“三月三假期的性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节假日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 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共11天。


第二类 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等。此类假日若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三月三"属于第三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二条规定:“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5号)中进一步明确:“三月三”的2天假日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休假日。


因此,2026年"壮族三月三"4天假期,性质并不相同,需要分类理解:


● 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

法定假期,性质为法定节假日;


● 4月17日(周五)、4月20日(周一)

补休日,性质为公休日(休息日)。




03

“三月三加班工资计算攻略


明确了各天假期性质,加班工资的计算便有据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主要分为三档: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无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调休代替。


二、休息日加班

若能安排补休,则无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若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对应2026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04

“三月三”合规用工建议


对于“壮族三月三小长假的用工安排,提出以下合规管理建议:


一、落实加班审批制度

建议企业在假期前明确加班审批流程,要求员工加班须经书面审批确认。加班审批制度的核心不仅在于制定(需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更在于切实执行。完善的审批记录在劳动争议中可作为重要证据,有效防范恶意主张加班费的法律风险。


二、严格区分补休日与法定节假日

今年假期的最大合规风险,正在于将4月17日、20日的“补休日”误作法定节假日处理,或反之将法定节假日错误地以调休了事。企业应提前告知HR和管理人员,提前了解假期性质分类处理,避免因混淆假期性质而引发劳动纠纷。


三、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假期加班,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若违反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补发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还将面临加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四、提前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按照政府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按规定处置并上报,确保员工和企业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规范的用工管理,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途径。希望各企业提前做好假期用工安排,依法合规经营。


提前祝大家“三月三”假期愉快!





图片来源:AI生成


2026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明确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放假,4月17日(周五)、4月20日(周一)补休,共休4天。


今年的假期安排中,出现了一个小众的词,4月17日和4月20日被列为“补休”,不少人对这两天的性质感到困惑:

○ 补休日算不算法定假日?

○ 上班要发多少工资?

○ 能不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


本文对2026“三月三”小长假的用工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供企业和劳动者参考。




01

为什么今年“三月三”会出现补休呢?


今年假期通知中,4月17日(周五)和4月20日(周一)被安排为“补休”,通常我们看到的都是“调休”,为什么今年“三月三”会出现补休呢?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026年三月三法定假日恰好落在4月18日(周六)和4月19日(周日),因此政府安排4月17日(周五)和4月20日(周一)作为补休日,将本应享有的两天假期“平移”至工作日,使劳动者能够实际享受到完整的节日休息。

  

 


02

“三月三假期的性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节假日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 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共11天。


第二类 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等。此类假日若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三月三"属于第三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二条规定:“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5号)中进一步明确:“三月三”的2天假日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休假日。


因此,2026年"壮族三月三"4天假期,性质并不相同,需要分类理解:


● 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

法定假期,性质为法定节假日;


● 4月17日(周五)、4月20日(周一)

补休日,性质为公休日(休息日)。




03

“三月三加班工资计算攻略


明确了各天假期性质,加班工资的计算便有据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主要分为三档: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无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调休代替。


二、休息日加班

若能安排补休,则无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若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对应2026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04

“三月三”合规用工建议


对于“壮族三月三小长假的用工安排,提出以下合规管理建议:


一、落实加班审批制度

建议企业在假期前明确加班审批流程,要求员工加班须经书面审批确认。加班审批制度的核心不仅在于制定(需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更在于切实执行。完善的审批记录在劳动争议中可作为重要证据,有效防范恶意主张加班费的法律风险。


二、严格区分补休日与法定节假日

今年假期的最大合规风险,正在于将4月17日、20日的“补休日”误作法定节假日处理,或反之将法定节假日错误地以调休了事。企业应提前告知HR和管理人员,提前了解假期性质分类处理,避免因混淆假期性质而引发劳动纠纷。


三、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假期加班,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若违反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补发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还将面临加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四、提前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按照政府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按规定处置并上报,确保员工和企业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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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用工管理,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途径。希望各企业提前做好假期用工安排,依法合规经营。


提前祝大家“三月三”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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